当前位置: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政务词典 漳州市重点科技服务机构评估认定(长泰区)
申请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后,经所在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科技局(科技主管部门)核实推荐,报送漳州市科学技术局。漳州市科学技术局按照管理要求做评估审核,拟认定的市级重点科技服务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。
7.机构上年度业绩报告(含项目服务清单、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以及服务结果证明材料)
审查标准:1.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; 2.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; 3.核对每份材料是否涵盖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
办理结果:1.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,直接进入受理环节; 2.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,当日转入受理环节。
审查标准: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《漳州市重点科技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漳科〔2017〕118号) 第四条认定流程 (一)填报。申请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后,经所在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科技局(科技主管部门)核实推荐,报送漳州市科学技术局。 (二)审核。漳州市科学技术局按照管理要求做评估审核,拟认定的市级重点科技服务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。
办理结果:1.符合有关规定的,准予行政许可。 2.不符合有关规定的,不予行政许可。
办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(正常工作日)上午8:30—12:00 下午14:00—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,服务时间全年统一)
办理地点: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顺和路1号文体中心(区政务服务中心)三楼 D区 D311 工信局窗口
交通指引:乘坐701路公交车到顺和路“文体中心站”,或人民路 长泰一中新校区站”下车;也可乘坐3路、6路公交车到人民路“长泰一中新校区站”下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