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我单位名义,假造公章与施工公司签定虚伪合同,以老旧小区改造、温暖工程(外墙保温等项目)招投标、安排训练等为由,要求企业交纳保证金,施行欺诈行为。此等行径严峻危害我单位名誉,打乱修建市场秩序,侵略企业合法权益。
1. 我单位从属乌兰浩特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,一切老旧小区改造、温暖工程等均为政府出资项目,均严厉按照法定程序,经过揭露招投标确认协作单位。除经我单位官方途径(政务网站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渠道、正式书面文件等)公示的协作信息外,其他以我单位名义展开的项目洽谈、合同签定均属冒充。
2. 我单位对外签定合同运用的公章具有仅有合法款式,凡未加盖存案公章的文件、协议均无效,我单位对此不承当任何法令责任。
3. 针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,我单位已着手全面搜集相关依据,并将就不法分子冒用我单位名义施行欺诈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,坚决按照法令来追究其法令责任,绝不姑息!
请广阔市民、施工公司及社会各界进步警觉,细心鉴别项目真实性。在触及协作、资金往来时,必须经过以下方法核实:
若发现可疑状况或已遭受相似圈套,请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让我们一起保护杰出市场环境,谨防上当受骗!